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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温泉校区)2024年招生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5-17浏览次数:1432

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温泉校区)2024年招生工作安排

为有序做好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温泉校区)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经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的领导下(大学分管附属中学领导代表党委具体分管),由附属中学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以附属中学班子主要领导为组长,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2.严格计划管理。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

1.园区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950号(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家属院内)。

2.招生小班2个(班额30人)。

3.班、大班招收少量插班生。

三、招收对象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950号(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家属院内)及周边小区居住的3-6岁适龄儿童。

年龄要求

小班年龄段:20209月1日(含当日)--20218月31日(含当日)

中班年龄段20199月1日(含当日)--20208月31日(含当日)

大班年龄段:20189月1日(含当日)--20198月31日(含当日)

四、招生程序

1.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招生工作安排发布至新疆师范大学OA系统、附属中学校园网,并在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家属院宣传栏和温泉校区幼儿园大门口张贴招生工作安排。

2.组织网上报名。学校设计招生报名网络程序,接受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20

报名网址://www.qqgujia.com/

报名咨询电话:0991-4113531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9:00

3.材料初审。学校通过报名网页收集信息,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划定符合条件的幼儿范围。

4.材料复核。对通过材料初审的幼儿,学校进行材料复核。

5.办理录取手续。学校根据材料复核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和班额限定指标数,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通知家长及幼儿来园办理入园手续。

五、特别强调

1.凡被我园录取的幼儿,均按政府规定的标准缴费。

2.凡被我园录取的幼儿,须在入园前完成3岁前(含3岁)规定的疫苗接种;按时缴纳本年度医疗保险

3.为保证幼儿入园的公平公正,学校已对教职工提出要求,不接受入园家长的请托,更不得接受家长的钱物和吃请,若有违规者,一律取消其入园资格,并对当事教职工进行处理。

4.请家长如实填写信息,并及时提供相关证件,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其入园资格。

5.本安排仅限于温泉幼儿园招生,昆仑幼儿园招生时间另行通知。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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