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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昆仑校区)2024年招生安排

发布时间:2024-07-01浏览次数:804

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昆仑校区)2024年招生工作安排

为有序做好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昆仑校区)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经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新疆师范大学党委的领导下大学分管附属中学领导代表党委具体分管,由附属中学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以附属中学班子主要领导为组长,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招生领导小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2.严格计划管理。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

1.园区地点:新医路125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家属院内

2.招生班级:2个(班额30人)

3.招生人数:60人

三、招生条件

1.招收新入园小班幼儿。幼儿园因中、大班已满额,故中、大班不接收插班生。

2.招收对象(按照以下顺序招收)

1)新疆师范大学正式在岗在编教职工直系子女(须提交有效证明)。住址在新疆师范大学家属院的教工子女原则上在对应校区入园。

2)在新医路125号新疆师范大学家属院购房居民(需提交房产证明等资料)

3)世居搭户教职工子女。

世居搭户教职工子女入园,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在新医路125号师大家属院有房,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需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在乌鲁木齐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

3.年龄要求

1)新疆师范大学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

2)居住在昆仑校区家属区内的适居子女须在2021年5月31日前出生,年满3周岁零3个月。

3)幼儿园优先满足大学正式在编教职工子女入学。对其他方面的子女,依据教育部门的班额规定和班级实际学位情况,按照申请入园幼儿的年龄高低顺序录取。

四、招生程序

1.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招生工作安排发布至新疆师范大学OA系统、附属中学校园网,并在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家属院宣传栏和昆仑幼儿园大门口张贴招生工作安排。

2.组织网上报名。学校设计招生报名网络程序,接受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15日

报名网址://www.qqgujia.com/

报名咨询电话:0991-4332517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30-12:30下午16:00-18:00

3.材料初审。学校通过报名网页收集信息,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划定材料复核的幼儿范围。

4.材料复核。对通过材料初审的幼儿,学校进行材料复核。

5.办理录取手续。学校根据材料复核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和班额限定指标数,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并通知家长及幼儿来园办理入园手续。

五、特别强调

1.凡被我园录取的幼儿,均按政府规定的标准交费。

2.凡被我园录取幼儿,孩子入园前需完成接种3岁前儿童免疫规划内疫苗,如有漏接种,待接种完成后方可入园。

3.为保证幼儿入园的公平公正,学校已对教职工提出要求,不接受入园家长的请托,更不得接受家长的钱物和吃请,若有违规者,一律取消其入园资格,并对当事教职工进行处理。

4.请家长如实填写信息,并及时提供相关证件,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律取消其入园资格。

5.此通告仅限于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昆仑校区)招生。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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